欧洲的电信法一直以来之所以受到了全球关注,是因为欧洲地区几乎汇集了当下最为热点、管制难度最大的问题,比如运营商最为头疼的下一代网建设问题、网络开放问题等。因此欧盟对这些问题的处理态势必成为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宝贵经验。纵观本次的提案,四大领域将因此受到深远影响,其中包括:无线频率拍卖机制、机构改革、功能性拆分、下一代接入网的投资风险分担。
无线频率拍卖机制是欧盟电信市场上长久以来的一个敏感话题,尤其是有关回收频段的再分配问题。由于技术发展等原因,欧洲许多国家都出现了政府回收频段的现象。一些国家已经开始计划回收频段的再分配方案,而欧洲的业内人士认为,欧盟要想获得整体的发展效果,使回收频段这些珍贵资源得到最大化利用,必须尽快出台相关规定,以免出现不同国家各自为政的现象。欧盟在此次提案中决定,将把现行的原则和技术以及服务中立性等管制理念应用于回收频段的再发放问题上。只有在涉及社会和谐与地区间协作时才会考虑对某项服务进行特定的频段设定。这一规定预计会给欧盟的电信发展带来不小的推动作用,尤其在推动欧盟偏远地区利用回收频段提供无线宽带服务方面会有很大帮助,有助于弥合欧盟的数字鸿沟。
有关欧盟电信管制机构改革的提议则显得更为温和。雷丁之前给出的建议是,建立一个泛欧的超级管制机构——通信市场管理局(EECMA)。但在此次的提案中,这一提议被改为设立欧洲电信管制机构(BERT)。据介绍,BERT的多数职能和现在的欧洲管制机构(ERG)类似。有议员表示,设立BERT符合各成员国的要求。BERT在财务方面并非完全支取欧盟预算,该机构三分之二的资金将来自于纳税人,并且将同欧洲网络和信息安全局(ENISA)分开运作。
有关功能性拆分的提案则是欧洲议会内部产生争议最少的一项。欧洲议会认为,此项提议同欧洲电信改革的整体方向一致,是解决网络接入问题的最有效手段。功能性拆分被形容为“在正确的情况下为了正确的目标”服务。从英国的经验来看,由英国电信拆分出来的Openreach迄今对推动英国电信市场竞争确实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不过功能性拆分并不是“万金油”,而且甚至会对主体运营商产生“伤筋动骨”的影响,因此提案也将其称为最后的选择,也就是成员国管制机构在确认其他办法无法改善网络接入环境的情况下,才能考虑功能性拆分。这点无疑受到了竞争性运营商的欢迎,但在未来实施的过程中预计仍会遭到主导型运营商的抵抗。
此外,此次提案还提到了下一代网络的“风险分担”。而这一点也是打开目前欧洲主体运营商下一代网络建设僵局的重要条款。由于担心斥巨资建设的高速网络为他人所用,欧洲多家运营商此前迫于管制压力都搁置了建网计划。新提案建议,网络租用者应和建网者分担财务风险,也就是说,想租用光纤网络的服务商在运营商建网之初就要签订合同,预付租网费用,类似于目前海缆的租售模式。预计此条款将为投入巨额资金建网的运营商带来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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