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货规则
1、 2016年11月11日00:00:00-2016年11月17日23:59:59期间买家付款的订单,商家(虚拟类目*除外)须在最晚2016年11月20日23:59:59前发货并交由物流公司揽件,且确保最晚在2016年11月25日23:59:59前可在物流公司系统内查看到订单的物流状态(揽件、中转、派送、签收等),否则按照《天猫规则》延迟发货处理(天猫国际商品按照“天猫国际规则”处理)。
未按约定时间发货投诉的判定:根据20号有无点击发货&25号有无揽件信息来判定,只要有一项不满足,则成立。
2016年11月20日23:59:59前未点击发货或者2016年11月25日23:59:59后在物流公司系统内仍无法查看到订单的物流状态(揽件、中转、派送或签收等),则判定消费者投诉成立。其他情况下消费者投诉均不成立,
比如:
1)、某消费者投诉商家未能在11月20日前发货,但是11月23日时可以在物流公司查看到订单物流状态,天猫判定该投诉成立;
2)、某消费者投诉商家虽然在11月20日前发货,但是直到11月26日时才能在物流公司查看到订单物流状态,天猫判定该投诉成立;
2、2016年11月11日00:00:00-2016年11月17日23:59:59期间买家付款订单,商家发货时间的特殊要求:
1)家具建材大件类商品应自买家付款之日起20日内完成发货。
2)定制、预售、家具建材下商品详情页中设置预约发货时间的商品以商品详情页的描述为准,其他特殊情况双方自行协商而定。
3)生鲜类商家可在2016年11月25日23:59:59前发货并能够查到物流状态之一(揽件、中转、派送、签收等)。
FAQ:
1、商家:我实际货物交给物流了,来不及点击发货怎么办,会判定成立吗?
答:实际有无发货,天猫以商家有无点击发货作为判责依据。建议您及时点击发货,以免造成投诉成立。
2、商家:如果我提供物流红章凭证,证明我早就把货交给物流了,可以吗?
答:非常抱歉,我们不认可物流红章凭证,建议您及时点击发货,以免造成投诉成立。
3、商家:我11月20日前点击了发货,物流直到11月24日才有物流记录,买家投诉我虚假发货怎么办?
答:考虑到双十一物流的特殊性,天猫不会判断成立,建议及时和消费者做好沟通解释。
4、商家:生鲜类商品,发货时间这么看?
答:生鲜类的商品,商家只要在25号前点击发货并有物流揽收记录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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